为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深化落实《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,促进文明健身习惯的养成,创造秩序和谐、环境宜人的公共空间,养成文明健康生活方式,开封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就宣传“静音广场舞”,规范“暴走团和集体健步走”发出如下倡议:
一、控时降音,文明健身。开展广场舞、暴走团和健步走应兼顾他人的正常生产、生活和作息。夏季一般在20:30前结束,其他季节一般在20:00前结束,持续时间不超过2小时。活动声源处音量最高不超过85分贝,在距离声源最近的噪声敏感建筑一米处的音量最高不超过45分贝。逢高考、中考等特殊时段,应暂停活动。
二、遵纪守法,加强自律。开展广场舞活动要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,服从有关部门依法管理。活动场地尽量选择远离住宅集中区域的场地,不得占用公共道路,不得影响交通或妨碍他人正常通行。
三、团结友善,和谐相处。广场舞队伍之间要文明礼让、互帮互助,不以年龄、舞种和表现水平相比较,不得恶意比拼音量。要与周边居民和谐相处,友好协商,理性化解误会矛盾。
四、崇德守礼,爱护公物。要自觉遵守市民文明守则、社会公德,讲文明话,行文明事,做文明人。保护环境,爱护公共财物,保持环境。
五、身体力行、广泛宣传。要成为学习和践行文明健康生活方式的表率,通过身体力行,向亲人、朋友积极宣传解读文明健康和谐的健身方式,以个人带动家庭,再通过家人带动周围的亲戚朋友,形成崇尚文明的良好道德风尚。
希望您和身边亲友积极参与,争做维护良好社会秩序的拥护者、先行者、实践者、宣传者,从我做起,从身边做起,从一点一滴做起,汇聚每个人的力量,凝聚起社会治理的磅礴之力,形成"人人遵守、人人参与、人人尽责、人人享有"的良好局面,为创造文明健康和谐的生活环境做出积极的贡献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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