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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封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关于报废车辆处置的公告
时间:2026-08-27 09:50   作者:   来源:   阅读:次

  经开封市财政局批复同意,我中心将对一批达到报废标准的公务用车进行公开竞标处置,欢迎符合条件的公司参与竞价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 

  一、处置车辆情况
 

序号 资产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购建日期 处置形式 备注
1 面包车
(豫BZJ886)
长安 1 2006-11-10 报废  
2 面包车
(豫BZJ011)
LZW6376C 1 2007-6-30 报废  
3 面包车
(豫BZJ056)
LZW6376C 1 2007-6-30 报废  
4 面包车
(豫BZJ058)
LZW6376C 1 2007-6-30 报废  
 
 

  ‌二、处置方式‌
 

  采取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回收方式处置,具有合法资质的回收企业可自行报名,从报名的企业中公开选取价高者得,企业需携带以下材料报名:

  1.企业营业执照、资质证书复印件(加盖公章)。

  2.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(加盖公章)。

  3.报价文件(报价单到我中心办公室领取)。
 

  三、报名时间
 

  1.时间:2026年8月27日至2026年9月2日工作日(上午8:30-12:00,下午3:00-6:30)

  2.报名地点:开封市七大街与晋安路交叉口南300米开封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办公室。
 

  四、其他事项
 

  1.成交供应商需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与我院签订车辆报废处置合同,并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完成车辆回收、报废手续办理等工作。

  2.参与方需对车辆状况自行勘验,成交后按程序办理移交手续,报废后需向我中心办公室提供《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》。

  3.在车辆回收及报废过程中,成交供应商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环保要求,自行承担因车辆回收、拆解等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安全责任。

  4.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资料真实有效,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,将取消其询价资格,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 。

‌

‌  五、联系方式
 

  联系部门:开封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办公室

  联系电话:0371-22783906


 

2026年8月27日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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